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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為何需要記帳(帳務處理)?
依照稅捐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規定, 公司或行號應設置下列帳簿:日記帳、總分類帳、存貨明細帳及其他必要之輔助帳簿。
當國稅局查帳時,稅務人員會要求看貴公司:1.報表、2.帳冊、3.401表等, 如貴公司只有報稅無記帳;當查帳時無報表帳冊可佐證您申報的資料時會有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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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帳記帳(帳務處理、稅務申報)的服務內容包含了什麼?
1.營業稅申報:
每單數月15日前需完成申報繳稅
2.扣免繳申報
每年1月底前需完成申報
3.營所稅申報
每年5月底前需完成申報繳稅
4.暫繳申報
每年9月底前需完成申報繳稅
5.帳冊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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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開發票是否可以不要申報營業稅(報稅、稅務申報)?
營業人應於規定期限內申報銷售額,並繳納營業稅。
未購發票或無營業亦需申報,違反者罰滯報金及怠報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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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發票開立使用辦法及注意事項
開發票前首先要注意的是對象是誰?
◆有統一編號的公司行號、機關團體:開三聯式發票。
◆個人消費者(自然人)、沒有統一編號的機關團體、外國公司:開二聯式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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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發票遺失,應如何辦理?
1.整本發票遺失:應即日敘明原因及遺失發票種類、字軌號碼,向主管稽徵機關報核。
2.遺失存根聯:取得買受人蓋章證明之原收執聯影本代替。
3.遺失扣抵聯或收執聯:取得原銷售營業人蓋章證明之存根聯影本或以未遺失聯之影本自行蓋章證明者,得以影本替代扣抵聯或收執聯作為進項稅額扣抵憑證或記帳憑證。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二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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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寫錯了可以塗改嗎?正確處理為何?
公司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其中買受人部分書寫錯誤,得否僅在發票上塗改後蓋章更正呢?
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4條規定,營業人開立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另行開立,並將誤寫之統一發票收執聯及扣抵聯註明「作廢」字樣,黏貼於存根聯上,於當期之統一發票明細表註明。
因此,關於統一發票應行記載事項如有誤載,應依規定作廢重開,尚不得直接在發票誤寫處塗改更正,否則應依營業稅法第48條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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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開立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應如何處理?
◆開立統一發票之銷售額尚未申報者,應收回收執聯(營業人之收執、扣抵二聯)黏於原存根聯上並註明「作廢」。但買受人為營業人,且原統一發票載有買受人之名稱及統一編號者,得以買受人出具之銷貨退回、折讓證明代之。
◆開立統一發票之銷售額已申報者,如買受人為營業人,應取得買受人出具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但以原統一發票載明買受人名稱、統一編號者為限。
◆開立統一發票銷售額已申報者,如買受人為非營業人,除應取得買受人出具之銷貨退回、進貨退出或折讓證明單外,並應取回原收執聯或影本,但訂有合約,且原發票載明買受人名稱及地址者,可免收回收執聯。 (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二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