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或外國人來台投資設立事業,須先依據「華僑回國投資條例」或「外國人投資條例」規定向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提出申請, 經核准後,另依公司法相關規定,向公司登記單位辦理公司設立登記。
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分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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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本結構 | 股東是外國法人 或自然人 |
股東是外國法人 或自然人 |
總公司為外國公司 |
法人資格 | 有 | 有 | 無 |
股東人數 | 最少2名自然人 或最少1名法人 |
最少1名自然人 或最少1名法人 |
無 |
人員需求 | 三位董事 一位監察人 一位投資代理人 |
一位董事 一位投資代理人 |
一位代表人 一位經理人 |
地址需求 | 合法建築物 都可登記 |
合法建築物 都可登記 |
合法建築物 都可登記 |
最低資本額 | 不限 需確實從境外匯入台灣 |
不限 需確實從境外匯入台灣 |
營運資金 需確實從境外匯入台灣 |
營業稅稅率 | 5% | 5% | 5% |
所得稅稅率 | 17% | 17% | 17% |
盈餘分配 扣繳稅率 |
20% | 20% | 不需扣繳 |
盈餘不分配 加徵稅率 |
10% | 10% | 不需扣繳 |
適用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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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及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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